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4月1日)
日期:2025-04-01 16:22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年生产液压设备30000台项目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石狮路1号新能源产业园2号楼

福州斯耐特液压有限公司

福建恒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液压设备生产线,年生产液压设备30000台。

(1)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气浮(处理能力2t/d)”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漆水帘柜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喷漆、烘干废气集气收集后经“循环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废气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米排气筒排放。抛光、打磨、焊接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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