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实验室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68号华比服装园区厂房2#楼、3#楼及5#楼2层 |
福建中检矿产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矿产品实验室和燃料产品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将提供煤炭、焦炭、矿产品金属元素、土壤、农产品及水质等方面的检测服务。年检测样品总计约4.2万件。 |
(1)废水:仪器和容器二次及后续的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淋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碱液喷淋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废气:2#楼火试金实验室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2#楼矿产品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集气罩分类收集,酸雾及无机废气分别经碱液喷淋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尾气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3#燃料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集气罩收集,经1套废气治理设施(碱液喷淋+活性炭系统)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煤炭制样室为独立密闭区域,密闭研磨逸散出来的少量粉尘颗粒,通过定期清扫、拖地去除;焦炭反应性小焦炉实验室独立分区,少量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燃烧式烟气净化装置处理;2#、3#楼独立分区设置密闭实验室,使用通风橱、原子集气罩、万向集气罩等废气收集设施,提高集气效率等。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废液、碱液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火试金含铅废物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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