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兴欣海能源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岛,228国道南侧,雁行江路东侧 |
福州兴欣海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项目设置4个储油罐,共计储罐容积173m3(折合汽油储罐总规模为148m3),属于二级汽车加油站。年销售柴油1500吨、汽油1332吨(其中92#汽油900吨、95#汽油360吨、98#汽油72吨)。 |
(1)废水: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卸油区初期雨水经环保截油沟收集后,经“隔油池+水封井沉泥段”预处理;洗车废水经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由一个排放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琅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采用卸油一次油气回收、加油二次油气回收和储油三次回收系统,配套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站内车辆交通管理,设置明显的减速、禁止鸣笛等标志。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吸附物、储油罐底泥、废水处理浮油及污泥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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