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3月17日)
日期:2025-03-17 16:17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兴欣海能源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岛,228国道南侧,雁行江路东侧

福州兴欣海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项目设置4个储油罐,共计储罐容积173m3(折合汽油储罐总规模为148m3),属于二级汽车加油站。年销售柴油1500吨、汽油1332吨(其中92#汽油900吨、95#汽油360吨、98#汽油72吨)。

(1)废水: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卸油区初期雨水经环保截油沟收集后,经“隔油池+水封井沉泥段”预处理;洗车废水经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由一个排放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琅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采用卸油一次油气回收、加油二次油气回收和储油三次回收系统,配套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站内车辆交通管理,设置明显的减速、禁止鸣笛等标志。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吸附物、储油罐底泥、废水处理浮油及污泥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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