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月27日)
日期:2025-01-27 15:40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马尾区马江路29号联东U谷·马尾智能制造产业园7号楼7层

福建共益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晋安丰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提供环境、卫生检测。

(1)废水:第二、三道仪器清洗废水在实验室内采用“酸碱中和+二氧化氯缓释消毒”预处理后,与超纯水机废水(容器末次荡洗)、反冲洗水、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验室废液、第一道仪器清洗废水、超纯水机废水(试剂配制)按危险废物处置。

(2)废气:实验室废气经实验室内通风橱柜收集后,进入实验室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5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废包装品和报废仪器及配件厂家回收再利用;实验室废液、第一道仪器清洗废水、超纯水机废水(试剂配制)、废活性炭、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器件建设项目(三期)

马尾区石狮路1号3号楼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中创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6468.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年产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电模组系列产品3951万片(万件)。

(1)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超声波有机溶剂清洗、擦拭、浸泡与擦洗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引入二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35米排气筒排放。模块装配产生的焊锡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应设置专用隔声间,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按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规范处置。同时规范设置专用贮存间分别收集存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收集和转移工作。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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