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福建省人民医院马尾院区项目的需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拟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在2014年5月20日前自行协商选定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我局现将被征收人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告知如下:
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选定方式 |
1 |
13 |
福建国龙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协商选定 |
2 |
14 |
福建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协商选定 |
上述第一家选中的评估机构(即福建国龙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今后该地块分户评估机构,第二家选中的评估机构(即福建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今后该地块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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