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确定2025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2025年我区以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10600元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今后随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请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以本次调整后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为依据,认真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按照程序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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