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乐天、王翠玲、杨碧霞、阮彬彬委员:
《关于马尾需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工作的建议》(20242005号)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非遗文化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精髓,我局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您的建议,结合马尾区文旅发展实际,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基础,做好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一是对已经申报通过的非遗项目进行汇总并建立非遗保护名录,每年新挖掘、整理重点项目逐级申报。目前我区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项、省级非遗项目2项、市级非遗项目1项、区级非遗项目24项。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非遗文化挖掘工作,整理申报具有马尾地方特色、传承比较悠久且有保护价值的非遗项目,推动公布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名,持续夯实非遗保护基础工作,丰富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是进一步落实《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推动我区非遗闽剧项目创造行转化、创新性发展。我局起草《马尾区地方戏曲院团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组织协助创排具有地方特色的原创闽剧剧目,促进闽剧保护传承;承办2024年“福州市第26届戏剧会演”等活动,让非遗节目登上舞台活态传承;加快推动海峡闽剧团团部回迁,给予地方戏曲剧团更多扶持与帮助。
三是推动“非遗+”融合发展。整合非遗文化和乡村旅游,开发打造船政文化旅游线路、马尾海丝旅游线路等,“马尾?马祖元宵节俗”入选福州市第一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开展“周周有戏”闽剧专场演出、“百年船政 墨香致远”——非遗船政版画活动、“巧手童心 传承非遗”——非遗剪纸活动等活动,实现了非遗闽剧进校园、进古厝、进乡村,剪纸进课堂等重点非遗项目普及,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氛围。
二、多措并举,强化非遗示范基地建设
目前我区已落成马尾实验小学闽剧传承示范基地、福州市琅岐中心幼儿园、马尾特色文化展示馆等7个非遗示范基地。今年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入围“福州最美公共文化新空间”,以其极具马尾地域特色、文化特点的设计,打造马尾非遗文化景点,为市民游客提供新颖、丰富的非遗文化活动。
此外,我局积极拓宽传承渠道,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设立传习所、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和艺术工作室等。亭江镇白眉村闽剧非遗传习通过民营剧团与社区文化中心牵线搭桥的方式,开展闽剧艺术教学交流,实现剧团、社区、群众“三赢”;船政街区望云台闽剧传承示范基地,作为我区固定的进景区表演场所,在传承我区优秀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带了动船政文化旅游。
三、加强回引培育,充实非遗人才队伍储备
我局积极走访了解,与马尾区非遗传承人进行沟通交流,组织非遗人才开展交流活动,进一步挖掘非遗项目和非遗人才。一方面会同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沟通协调,探索非遗人才回引与培育的优惠政策,鼓励非遗人才回流。对区内现有的非遗传承人,积极向上申报,通过授牌表彰等方式,鼓励他们继续将珍贵的非遗文化发扬光大;另一方面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协作,推动非遗传承示范基地进校园,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和壮大非遗传承储备力量。未来,我们将持续推动非遗传承人才的挖掘与培育,进一步健全非遗传承人认定机制,争取回引非遗人才,鼓励和培养青年非遗传承人,提升我区非遗文化软实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