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芳委员:
《关于加快金牌山和烟台山炮台遗址保护利用的建议》(20243009号)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琅岐金牌山炮台、烟台山炮台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金牌山炮台建于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道光二十九年(1849)林则徐主持重建。在甲申中法马江海战,抗击法国侵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毁于1941年日军侵占期间,现仅存部分炮台和营房残垣。烟台山炮台建于光绪九年(1883)未竣工即毁于中法马江海战。光绪二十六年(1900)重建,由两组四个炮位组成。均为三合土结构的半地穴式露天炮台,两个炮位相隔10余米。
因炮台主要为三合土结构,目前国内修缮三合土工艺达不到炮台标准,文物修缮需按原材料、原工艺的修缮原则,且属于遗址类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征求文物专家意见,建议保持现状。在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情况下可开展炮台周边环境整治。
1、加大保护力度,提升炮台文物级别。针对炮台遗址周边杂草丛生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与琅岐镇协同配合做好凤窝烟台山炮台遗址的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局共下拨补助经费一万元用于支持炮台保护管理工作,同时琅岐镇也下拨五千元经费做好炮台遗址周边清除杂草等维护工作。
2、开展琅岐炮台专项调查。更全面地了解马尾区炮台遗址的保存状况和价值,区文保中心开展闽江口琅岐炮台调查研究,调查炮台现状、收集整理历史文献和资料、研究闽江口炮台历史价值,为遗址的保护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并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我区海防遗存开展专项调查。
3、加强炮台管理,确保文物安全。我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炮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炮台文物安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琅岐金牌山炮台由琅岐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修缮、保养,我局已告知琅岐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炮台的日常管理,防止新的人为破坏,可进行环境整治等遗址公园建设加强日常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