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02420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7-12 10:22
政策文件:

  [答复类别:A类]

  民革马尾工委:

  《关于完善医疗要素配置 服务健康马尾需求的建议》(20242010号)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培养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

  近年来,省、市陆续出台了《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福州市高层次人才七条支持措施》《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区内重点发展方向,以鼓励人才引进、留住人才为导向,区人社局积极协调配合区直各相关部门,已制订出《马尾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措施》《马尾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等人才配套政策,将马尾区卫健人才纳入到区级高层次人才库中,对在国家、省、市、区卫健系统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大力支持,给予引进的卫健系统各级高层次人才奖励,并在上级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10-120万的人才配套奖励,研究制定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将卫健人才纳入保障范围内,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

  二、优化考录聘用程序,着力吸引卫健紧缺急需人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教育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榕人社事〔2022〕151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卫生人才的招用指导工作。对紧缺急需人才简化招聘程序,采取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或直接考核等方式予以招聘;对符合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目录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开考;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指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指当地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目录范围内的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不受所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首聘时单位无空岗的可暂设岗位用于聘任并逐步消化。

  三、落实基层职称评聘政策,拓宽医疗卫生人才发展空间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试行) 》的通知(榕委办发〔2017〕26号)、《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20〕97号)、《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意见》(榕医改组〔2021〕1号)文件精神,我区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比例,其中,高级专技岗位比例不低于15%,中级提高至40%。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控制数内的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执行一致的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效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

  1.强化卫健人才队伍建设。区人社局将持续做好医疗卫生人才的考录招用的指导工作,积极落实基层职称评聘政策,进一步拓宽卫生人才的发展空间。待我区正式印发公立医疗机构人员控制数实施方案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局沟通对接,强化考录、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工作上的指导。

  2.强化卫健人才引育进度。区人社局将继续配合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参加赴高校的招才引智活动,开展“校-地”合作,加强“校-地”交流,通过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吸纳全国各地高校的优秀毕业生来马尾区工作,留马尾区发展;同时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政策宣讲活动,在卫健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上持续发力,努力锻造一支作风优良、医术精湛、结构合理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为健康马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吴晓峰

  领导署名:梁梦巧

  联系人:李婷

  联系电话:0591-83980269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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