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4日至4月28日,区委巡察三组对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个子项35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移交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信访反映0人0件。针对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0条,其中,集中整改期应完成31个问题、36条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5月21日,累计已完成问题整改31个,措施37条,剩余3个问题,3条措施未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局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落实跟进措施。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一盘棋”意识,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领班子成员聚焦区委巡察三组反馈的四大方面的34个问题,结合自身和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全面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1:理论学习不深入。较少学习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理论、方针和政策。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35次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及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问题2:学用结合效果不显著。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结合实际工作,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履行职责存在短板”的问题。
问题3:推动工作落实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区镇两级河湖长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履行职责。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开展区级河长巡河83次,镇级河长巡河982次,发现并整改河道问题441个(已完成,需长期坚持)。二是加强畜禽散养整治。2023年以来,共出动工作人员244人次,对我区畜禽养殖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放消毒剂2吨,并做好区内散养畜禽养殖的宣传引导工作。同时做好春、秋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已完成,需长期坚持)。三是推动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对我区乡村振兴项目的检查督导,及时跟踪督促相关镇村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度共完成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13个,完成投资1269.3562万元(已完成)。四是加强农产品日常巡查和加大抽检力度。除配合部、省、市抽检外,加大对辖区内农产品抽检次数,2023年全区常规检测260个批次,较2022年增加58个批次,2024年完成区级常规检测320批次,较2023年增加60个批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五是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区各类水利工程开展汛前、汛中大检查及水利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排重大隐患1个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迅速整改完毕,辨识危险源510项,危险源辨识率及管控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区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稳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已完成,需长期坚持)。六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通过举办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培训、发放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督促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2023年、2024年我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2%以上,达到市级下达任务目标(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问题4:落实粮食安全战略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中央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以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我区粮食安全。2023年、2024年我区均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目标。关于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我区已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并加强已入库储备粮食种子的监督管理,做好到期储备种子转商“两年一轮换”工作。(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问题5: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我局打击盗采海砂职责已于2019年1月机构改革后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
3.针对乡村振兴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问题6: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不够精细,多为推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建设方面,产业类项目偏少。
整改情况:往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均已完工。我局将继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培育工作,督促镇村加大项目谋划力度,重点谋划用于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项目,完善项目库储备,加强部门间联动审核,择优筛选项目实施,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已完成)
问题7:菜篮子生产供应示范基地建设未达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组织推进设施大棚复工建设,新金东农场现有设施大棚占地面积已达300余亩。(已完成)
问题8:乡村振兴资金配套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不及时,支出率偏低。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对接,及时拨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23年11月至2025年4月初,区财政局共拨付到位专项资金991.71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协调区财政局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继续推进)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9: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若干措施》,落实阵地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实施报告人和报告内容“双审制”,由经办科室提前15个工作日报局党组审核批准。加强社会宣传阵地管理,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宣传栏、宣传牌、电子显示屏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及时更新,杜绝宣传内容导向错误、内容过时等情况。(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问题10: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分析研判重点,分析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事件,有效防止负面影响。(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推动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
问题11:整治“慵懒散慢”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2023年,区河长办共收到省河湖长平台、市河长转来96133投诉件共6宗。区河长办均在问题反馈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正式行文反馈至省河湖制综合管理平台、市河长办。关于2020年区效能办暗访发现问题,已对迟到、未签到及玩手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做出深刻检讨,其中,对张某、朱某、林某某、严某某等4名干部给予效能问责。我局在全局干部会议上强调改进工作作风,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严禁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已完成)
问题12:查处案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关于3家生产建设单位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问题,2个项目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剩余1个项目属于保交楼项目,资金由四方共管,监管账户资金优先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管理类、服务类款项暂缓支付。经协调,目前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正在进行资金申请报批程序。(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继续推进)
问题13:对耕地保护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大棚房”监管、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福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非农化”建设案件及另外3宗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根据职责分工已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改完毕。我局加强落实耕地保护常态化巡查整治专班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镇街每月对所辖村居巡查,落实巡查、发现、核实、制止和报告责任。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加强违法违建问题执法监督,严格“大棚房”问题源头控制。(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问题14:还存在述责述廉报告敷衍应付,谈成绩多谈不足少,问题内容大部分雷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存在问题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整改,并在局党组会议明确强调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须由本人亲自撰写,问题篇幅不得过少,且不得雷同,确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到位。(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6.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15:未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2017年至2022年普遍存在此情况。
整改情况:已要求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干部办理公务卡,自2023年起,我局已禁止现金报销。(已完成)
问题16:超标准采购。
整改情况:2019年10月,因工作需要,马尾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需采购执法取证设备及办公设备,用于处理执法过程中的图像影视资料等。因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图像影视资料和案卷中需存档的证据资料在清晰度上有要求,故采购设备的价格超过标准限额。在采购该4台设备前已事先上传超限额采购报告至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后台,并经区控办审核通过后才行购买。我局已要求相关干部职工加强设备采购审核及特殊情况审核材料留档工作。(已完成)
问题17:报账发票及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关于2019年报刊订阅款发票未体现订阅报刊具体名称,已补充订阅报刊的清单明细及附件说明。自2020年起,除有文件规定需征订的报刊杂志外,我局不再征订其他报刊。(已完成)
问题1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组织学习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已完成)
问题19: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严。通过工会账务超范围列支非工会会员慰问费。违规列支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我局已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列支。2024年1月29日,局工会主席组织工会干部重新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已完成)
问题20:公车费用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2017年洗车卡费用购买时间分别为当年1月、2月、9月、11月。马尾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务车辆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榕开机管〔2017〕36号)文件印发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在此规定发布之后我局未产生此类费用。经我局组织自查,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公务车辆均在区机关事务中心指定的定点维修点维修,每次维修均经审批并录入福建省公务车辆管理平台,未发现使用现金结算车辆维修费用,车辆维修无审批单等问题。已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我区及局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已完成)
7.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问题21:公务接待缺乏接待函。
整改情况:经查,因点餐单上字迹潦草,数字11写得像数字17,实际用餐人数确为11人(包括审批单上人数8人及陪餐人数3人)。菜单金额为650元,因折扣后实际支付540元,故发票金额为540元。我局已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报销审核流程,(已完成)
问题22:擅自扩大接待范围。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扩大接待范围或提高接待标准。(已完成)
8.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2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为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质效,我局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马尾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工作要点进行部署下达,督促镇(街)、村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查缺补漏。2024年,累计核查有效期内的经营性合同1630份,发现并整改问题合同136份,收回欠款96.28万元。加强网上公开线上核查,定期通报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已全面实现资金、资产、资源信息在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上公开。(已完成)
问题24:农药经营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未进行转运和集中处置,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
整改情况:已建立马尾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配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定期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和处置工作。加强对绿农农资店监督检查,要求经营者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的管理工作,及时完善回收设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污染风险。(已完成)
9.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缺少有效的监管的问题。
问题25:项目招标过程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琅岐海堤所已逐一发函3家施工单位进行书面通报,将3家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名单),声明再有此类情况发生,不得参与单位今后所有建设项目投标。我局责令琅岐海堤所建立项目招标管理规章制度,要指定专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进行严格预审,确保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局党组就此问题对琅岐海堤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
问题26:项目档案内页资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经查,“智慧水库及河道技术服务”合同及项目验收文件等内页资料仅存档的那一份中有具体经办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已对“智慧水库及河道技术服务”项目其余的验收文件等内页资料缺少签字部分进行整改补签,并明确项目文件合同等内页资料不得仅在其中一份签字,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均应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确保内页资料完善。(已完成)
问题27: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变更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截至2025年3月,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局党组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问题28:党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重新梳理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组织党务干部重新学习换届选举流程规定,2023年10月,局总支下属农业、水利、执法支部相继开展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审核签字。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开展学习研讨,做好各类材料归档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0: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组织负责党务工作的干部再次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程序及要求。已健全党费台账,明确党费责任人,每年1月重新核定党费基数,每个月及时缴交党费并做好党费收据公示、党费缴交通报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不足的问题。
问题31:未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定。
整改情况:已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党内规章制度规定。2023年以来,每年均按照规定定期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2:“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要求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及下属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按要求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组织干部前往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古田会馆参观接受廉政教育,并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效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党管干部、选人用人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33: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存在超职数配备现象,存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未报组织部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取消超职数配备的岗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组织部。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榕开委办〔2011〕86号)文件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职数使用管理。(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3.针对上一轮巡察提出问题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问题34:2017年8月14日至9月13日,区委巡察二组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此次巡察中发现局党组对之前巡察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够重视,仍存在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梳理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进行警示再教育。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等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福州市马尾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遇到公务接待任务时,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审批程序,严禁扩大接待范围或提高接待标准。要求干部职工公务外出必须按规定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履行报批程序,并在返回后如实提供往返交通票据、住宿票据、会议培训通知等依规报销差旅费用。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财务部门及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审核,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干部问题线索及信访件。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区委巡察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始终做到力度不能“松”、温度不能“降”、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或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要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全面推动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敬请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985583;通信地址:马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档案馆大楼20层;电子邮箱:mwqnlsj@163.com。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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