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25年4月组织开展了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本次申报工作启动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经各单位和个人推荐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论证等严格程序,现已完成评审工作,确定了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候选名单(共6项)和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候选名单(共3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2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或传承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名反馈,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受理部门: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19号。
联系电话:0591-83993133
附件:1.马尾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2.马尾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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