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5-21 15:12
政策文件:

  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8月31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总工会党组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决把每项整改任务做扎实、做到位,全面、彻底地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结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调度。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剖析问题根源,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从严从实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每个问题明确一名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负责抓整改落实。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20个问题制定了46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形成了周例会巡察整改汇报制定,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调度,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全面从严治党日常督查有机结合,建立整改工作督办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专题会议调度等多种方式,对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严格对账销号,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是强化以学促干,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结合,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补齐短板、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坚持统筹兼顾,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整改落实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已开展1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强化学习目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及时学、跟进学、主动学,保障学习效果的落实。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通过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班子成员个人自学、举办干部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党员干部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2)关于传达贯彻全国总工会重要会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区总工会于2022年10月16日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于2022年11月14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2023年10月9日-1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中国工会十八大,为抓好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区总工会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制定《关于马尾区总工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制下发《学习宣传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学习读本,组织动员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十八大精神学习,开展学习中国工会十八大·团结奋进新征程”等线上线下学习活动。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

  (3)关于开展政治学习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果,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带头领学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使之贯穿于工作生活和党性锻炼的全过程。2023年以来,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主题开展集中研讨,要求学习研讨发言需结合工会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以学促干。

  (4)关于开展职工维权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职工维权意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更加详细认真地做好信访件登记记录、材料归档以及信访案件的跟踪。今后将进一步夯实职工维权工作基础,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3.针对重要会议未严格落实上级要求问题

  (5)关于2022年区总工会党支部推荐、征求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未按上级要求全面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应到会党员14人,实际到会12人,缺席 2人未见缺席原因及是否征求意见相关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规范三会一课记录,进一步完善会议通知登记手续,重要会议相关通知记录在案。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6)关于基本要求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领域分析研判、党内情况通报等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班子认真履行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

  (7)关于舆情引导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舆情引导机制,2024年1月8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重新修定的《马尾区总工会舆情引导防范预案》,进一步加强了马尾工会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为正确引导舆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

  (8)关于共享职工之家“125”工作机制落实及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部分功能区使用率较低,职工服务e站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共享职工之家方面,鉴于设备卫生状况差的现象,已要求万德电气公司工会立即整改,做好场所及设备日常卫生保洁,完善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并指导镇街园区工会联合会(总工会)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提高职工对职工之家的认知度,让辖区职工知晓阵地以及阵地服务项目,2023年6家基层工会(包括两家共享职工之家)被评为福州市模范职工之家。职工服务e站方面,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站点管理。针对青洲城市管理驿站职工服务e站确实无法达到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的目的现状,区总工会与区环卫中心进行沟通,争取做到在白天工作时间完全开放,或放弃该站点,另行建设新港社区服务驿站进行替代,目前新港社区服务驿站已经投入使用。

  (9)关于“有困难找工会”宣传不够到位,广大职工群众对区总工会维权帮扶职责知晓度、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工会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加大“有困难找工会”宣传力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普通劳动者根本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目前,依托全国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围绕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即接即办,做到诉求解释到位、解决到位,始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6.针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0)关于工会经费定存银行的选择未按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也未与定期存款银行签订协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请示市总,在全面梳理学习上级工会相关管理规定基础上,现就问题情况说明如下:根据市总指导意见及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9]21号)中关于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第(四)条:“结算账户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的,一般在开户银行办理”执行。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1)关于有关会议纪要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8日,区总工会召开党组暨主席办公会议,对2020年会议纪要关于工会经费定存的内容进行了明确。明确了为盘活资金将区总工会活期存款300万元,按1.75%转存一年定期内容,完善了2020年会议纪要。

  (12)关于实际存期和会议纪要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其时,我会主席办公会议议定存期二年时正处在前任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期间,存期两年做法在审计局出具离任审计意见前已过会。其后,因审计意见要求“定期存款期限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含1年)”,导致财务出现直接按一年定存实际存期一年情况,存在工作失误。我会已根据审计意见重新安排上会研究,确定存款期限按一年期存,纠正存在错误。600万定存一年已于2023年10月30日到期,并已根据审计意见按规定存款。进一步强化了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9]21号)相关规定及主席办公会议纪要抓好落实。

  (13)关于经费使用超支的问题,经与巡察组沟通不作为整改项目。

  (14)关于经费列支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请示市总意见,支付食堂液化气费用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但存在购气发票抬头错误问题,审计提出后于2023年5月已纠正。我会将坚持从小处着眼,自觉加强报销凭证审核,确保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15)关于工会福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责成机关工会规范工会日常工作,加强会员管理,对于准备离职或退休的会员,及时按照规定缴足会员费。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规定,规范会员费收缴和使用。

  7.针对工会经费拨付审核工作不严谨问题。

  (16)关于下拨部分经费没有拨款申请报告及收款票据,未经工会党组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下拨2019年福州市镇街(园区)工会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市总的补助经费可以直接下拨。区本级配套下拨镇街园区的工作经费及教育工会、琅岐经济区总工会的回拨补助根据年度预算下拨。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规矩意识,强调严格按上级文件转拨经费,本级配套经费部分严格按程序经集体研究后再进行下拨。

  (17)关于下拨经费只有收款票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区总工会财务报销附件要求完整附件,充实了下拨经费的附件内页。同时举一反三,2023年区总工会拨给福州万友康复(颐养院)、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妈妈小屋”建设专项经费,区总工会制定下发了文件《关于下拨“妈妈小屋”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补充作为了下拨经费的附件内页内容。

  (18)关于下拨经费单位拨款申请报告中没有具体金额,只有区总工会领导批示的金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新制定《马尾区总工会对下补助工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经费申请程序,加强经费补助审核,作好经费下拨工作。符合补助条件的基层单位提交申请后,需经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再行予以补助。

  (19)关于经费补助单位申请报告金额与实际补助金额不符的问题,经与巡察组沟通不作为整改项目。

  8.针对发放津补贴不规范问题

  (20)关于在每月已发放300元值班加班补贴情况下,仍然给编外人员、临聘人员及返聘人员发放金额不等的值班加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查,主要涉及2019-2021年节假日发放值班补贴12人共计18269元,除返聘人员李某某已于2022年12月31日离职无法追回,其余人员共13781元已于2024年1月18日前全部追回。

  9.对基层工会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问题

  (21)关于对待涉及基层工会问题信访件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经审办重新审查魁岐小学2021年工会账目,并列入2023年审计项目。今后将加强对全区基层工会财务和经审人员的培训,完善工会经费下审一级的审查力度,必要时加强延伸审计。2023年已举办4期专题培训班,共有254名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和财务人员参加,其中指导区教育工会针对教育系统举办一期行业工会财务经审培训。

  (22)关于监督检查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区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会“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完善督查机制。2024年将通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会经费审计工作,包括参与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加大对下属基层工会审查覆盖面与审查力度,完善督查机制。

  1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

  (2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请示市总,资产金额(非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无需报备。针对此类问题,我会将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马尾区总工会机关资产管理办法》规范机关资产处置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24)关于固定资产捐赠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市总2013年《关于征集工人文化宫展览作品的通知》,区总购脱胎漆器(总价12万元)赠送市总文化宫,其中预付款3.6万元因疏忽未入固定资产,造成固定资产账与实际不符。2013年脱胎漆器已赠送文化宫,文化宫已出具接收证明,区总于2020年作固定资产核减。下一步,我会将以更加严谨认真细致的态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于2023年10月31日将信息化系统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补录。下一步,我会将定期开展机关资产盘点,坚决防止出现少录漏录资产情况。

  1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26)关于财务审核凭证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4月卫生间改造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金额为220422元,支付款220224元为实际报销金额。二是宣传部及建达(马尾)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的票据已于2023年11月20日更换为规定使用联。今后工作中我会将加强财务凭证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7)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了全面排查,查找存在有效期、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等内容空缺的合同,并补充完整。

  (28)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立行立改,于2023年11月28日追回不规范差旅补贴270元。我会将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规范报销审批,杜绝此类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9)关于未按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以来,区总工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懈怠,构建严守纪律规矩的长效机制,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贯彻执行,分别于2023年3月1日和7月3日召开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安排,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30)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党组明确自身主体责任,完善党组、支部、党小组组织体系,于2024年1月8日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规范出台《区总工会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细化责任内容,实现明责落责问责体系闭环。党组成员根据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维护党章、严守党纪,有效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规范化管理和目标管控,突出抓好管理结果应用,全面打造制度管理新格局。

  13.针对党组会不严肃问题

  (31)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区总工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回避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回避意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特别是严格落实党组会、主席办公会研究重要人事议题当事人回避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

  (32)关于记录纪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2022年至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已经编写完整,并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对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2024年会议记录已更改记录本,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14.针对重要会议议事制度制定程序及记录不规范问题

  (33)关于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未经集体会议研究,且未明确制度执行日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8日,区总工会召开党组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制度执行日期。组织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素质。

  15.针对内控制度管理不规范问题

  (34)关于制度制定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存在问题,我会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第一时间着手制定出台《马尾区总工会机关资产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提升了管理水平。

  (35)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区总工会于2022年重新修订了《马尾区总工会专干考核办法》、《马尾区总工会编外人员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对工会专干和编外人员进行考核。2023年12月,区总工会严格按照《马尾区总工会编外人员考核办法》和《马尾区总工会专干考核办法》,对编外人员及专干进行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优秀等次人数分别按参加总数的20%比例确定。下一步,我会将根据上级最新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修订有关制度,紧跟形势加强管理。

  16.针对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36)关于清点到会党员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支部每次会议、活动均采取个人签到与会议清点人数相结合,记录人及时记录到位。

  (37)关于党课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着力强调组织生活的严肃性,2023年共组织班子成员开展4轮次讲党课活动,邀请党校老师开展1次党课活动,收看2次廉政网络直播党课,并完善党课会议记录,将党课提纲记录在册。

  (38)关于党建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着力抓好党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规范党建会议记录。2023年全年共14次中心组学习、27次党组会议和4次学习研讨均已按要求规范记录。

  (39)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提醒强化,全面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主意识,确保按照党章要求按时交纳党费,并认真进行党费收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

  (40)关于制度没有时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4年1月8日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全面规范修定党组制度,明确制度时间。

  (41)关于总结计划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严肃认真做好总结计划工作。及时反思,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标准不高、能力不足、担当不够、精神懈怠等问题,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18.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

  (42)关于干部配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8日,区总工会召开党组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规范区总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方案》,明确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副主任、副部长任命文件,严格落实榕开编【2017】35号《关于调整区总工会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挂靠劳动和经技部、基层工作部挂靠权益保障部,不单设部门长。

  (43)关于返聘人员和临聘人员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2月29日,区总工会分别与维权顾问、门卫、保洁员等返聘人员和临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44)关于返聘人员薪酬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深入沟通协商,求得当事人充分理解,及时纠正了有关不当问题,稳定了工作局面,追回了不规范发放的薪酬 ,并依法依规协商界定薪酬,签定劳务协议,完善了返聘人员薪酬管理。

  1.关于工资和补贴方面。李某某于2016年4月返聘入职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原工龄38年,专业职级为一级法官。经2016年3月主席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根据其工龄和专业能力,确定工资为2600元/月,由工会经费支付。工资标准相对应为当时的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工资指导价高位数档(2500-3000元/人.月)标准中位值。2017年3月,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工资上调为2900元/月,由工会经费支付。工资标准相对应为2017年3月新调整的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工资指导价相对高位档(五档-六档)标准中位值。2018年10月起工资由财政专项劳动调解室经费支付2500元/月,不足部分由工会经费补足。2019年6月,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工资上调为3100元/月。工资标准相对应为2019年6月新调整的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工资指导价相对高位档(五档-六档)标准中位值。2022年7月起,根据审计局意见,工资发放调整为全部由工会经费支付。

  2.关于绩效奖金方面。李某某自2019年-2022年参照编外人员给予年度11160元绩效奖金(年工资总额30%),共计44640元。根据反馈意见,一是对不符合规定的绩效奖金予以追回;二是自2024年1月开始,区总工会统一与返聘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工资标准参照当时的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工资指导价集体研究确定,年终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给予1-2个月工资奖励。因该同志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无法一次性退还全部款项,经研究,拟定两年时间分期退还。每月还款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

  (45)关于仅凭区总工会主席会议即可制定部门工会专干岗位补贴和临聘人员工资调整,未报区委区政府或上级总工会审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是关于工会专干岗位补贴问题。工会专干系省总工会建立的一支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工资由省总、市总、区总三级工会经费支付,与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不同,按《福建省工会专干管理办法》管理。经请示市总意见,有关工资补贴调整按照省、市总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执行,不需报市总审定。2018年,为强化责任,鼓励先进,根据《福建省工会专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工会专干的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具体薪酬待遇由县(市、区)总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工会专干待遇的通知》(闽工[2017]55号)第二条:“工会专干的具体工资标准由设区市总工会或县(市、区)总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精神,我会于3月19日经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给予工会专干岗位补贴,部门正职500元、部门副职300元。二是关于给临聘人员加工资问题。2019年6月根据《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我会及时对编外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同时,参照编外人员同期标准,经集体研究,适时对临聘人员工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符合本次巡查指导意见。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开展工会专干有关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会专干工资管理。

  19.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46)关于区派驻纪检组对区总工会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方法不多,缺乏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方面专业知识,督查时松时紧,不能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凡涉及“三重一大”议题的党组会议,主动邀请纪检组同志列席指导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定期向纪检组汇报,自觉接受和加强纪检监察组对工会党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0.针对区总工会党组对部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7)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给借调人员程某某(开发区医院在编工勤人员)违规多发放工资补贴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给程丙高超范围发放奖金及体检费用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立行立改,于2023年11月24日追回多发放奖金4000元,重复的体检费用已于2023年11月22日退回开发区医院。我会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提升业务水平。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区总工会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引导工会干部职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既对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三是进一步用好巡察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新制定、修订的5个制度文件,确保同类问题不反弹回潮,做到既治标又治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3190168;通信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1号。

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党组

  2025年5月21日             

来源:马尾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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