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申报渔船临时检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以下情况需申报渔船临时检验: 1 因发生事故而影响安全航行、作业技术条件的; 2 更改船名或变更船籍港、渔船所有权时; 3 更改船名、航行区域或变更用途时; 4 涉及渔船安全的任何修理或改装(包括更换主机)时; 5 停航超过6个月以上的; 6 渔船封存后重新启用时; 7 限期检验项目期限届满时; 8 其他原因造成渔船检验证书失效时。 需提交的材料有:渔业船舶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拆解或船籍注销证明、证书遗失声明、船名核准书、渔船修造合同复印件等可以说明以上情况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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